我们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公司以分包没计量这个理由来不给我们发工资
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可能影响问题的处理:
1. 您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明确的“计量后支付”协议。如果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以分包工程计量完成为前提”,且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可能会对工资支付时间产生一定影响。但需注意,即使有此约定,若计量严重超出合理期限或分包单位恶意拖延计量以达到拖欠工资目的,该约定也不能对抗您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中建六局作为总包方仍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只是处理过程可能更为复杂,需要先审查该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情况。
2. 您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如果您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中建六局项目工作,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此时,中建六局作为用工单位,一般不直接承担向您支付工资的义务,您应主要向劳务派遣单位追讨工资,中建六局只在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工资且存在过错(如未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包含工资的费用)时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维权对象和法律关系会有所不同,需先明确您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中建六局或分包单位。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您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的情况,以下法律依据明确支持您的维权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建六局作为工程总包方或直接用工单位,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拖欠您三个月工资,显然违反了“按月支付”和“不得无故拖欠”的强制性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中建六局作为总包单位,不能以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计量问题作为对抗农民工工资支付请求的理由,您有权依法投诉或申请仲裁。综上,中建六局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您的工资请求受法律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是不合法的。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 如果您与中建六局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中建六局作为用人单位,无论分包是否计量,都负有直接向您支付工资的义务。其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拖欠工资,属于无故拖欠,您可直接向中建六局主张权利。
2. 若您是由分包单位招用,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中建六局是工程的总包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如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您可要求中建六局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3. 若您与中建六局、分包单位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能证明实际为中建六局承包的工程提供了劳动(如考勤记录、工牌、工友证言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中建六局仍需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不能以分包未计量对抗您的工资请求。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时,以下错误操作可能导致维权困难,需特别避免:
1. 采取过激维权行为:部分农民工可能会采取堵门、爬塔吊、破坏工地设施等过激方式维权。这种行为不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还会激化矛盾,不利于工资问题的解决。
2. 轻信口头承诺而不及时行动:如果中建六局或分包单位以“正在协调”“过几天就发”等口头承诺拖延时间,您若轻信而不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如投诉、仲裁)固定债权,可能会因超过仲裁时效或证据灭失而丧失胜诉权,导致工资难以追回。
3. 不重视证据收集或随意丢弃证据:有些农民工认为“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不注意保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或在与对方沟通时随意删除聊天记录。一旦发生争议,将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而维权无门。建议您立即停止上述错误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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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明确的“计量后支付”协议。如果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以分包工程计量完成为前提”,且该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可能会对工资支付时间产生一定影响。但需注意,即使有此约定,若计量严重超出合理期限或分包单位恶意拖延计量以达到拖欠工资目的,该约定也不能对抗您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中建六局作为总包方仍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只是处理过程可能更为复杂,需要先审查该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情况。
2. 您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如果您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中建六局项目工作,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此时,中建六局作为用工单位,一般不直接承担向您支付工资的义务,您应主要向劳务派遣单位追讨工资,中建六局只在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工资且存在过错(如未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包含工资的费用)时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维权对象和法律关系会有所不同,需先明确您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中建六局或分包单位。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您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的情况,以下法律依据明确支持您的维权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建六局作为工程总包方或直接用工单位,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拖欠您三个月工资,显然违反了“按月支付”和“不得无故拖欠”的强制性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中建六局作为总包单位,不能以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计量问题作为对抗农民工工资支付请求的理由,您有权依法投诉或申请仲裁。综上,中建六局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您的工资请求受法律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是不合法的。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 如果您与中建六局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中建六局作为用人单位,无论分包是否计量,都负有直接向您支付工资的义务。其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拖欠工资,属于无故拖欠,您可直接向中建六局主张权利。
2. 若您是由分包单位招用,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中建六局是工程的总包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如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您可要求中建六局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3. 若您与中建六局、分包单位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能证明实际为中建六局承包的工程提供了劳动(如考勤记录、工牌、工友证言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中建六局仍需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不能以分包未计量对抗您的工资请求。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农民工工资三个月没发,中建六局以分包没计量为由拒发工资时,以下错误操作可能导致维权困难,需特别避免:
1. 采取过激维权行为:部分农民工可能会采取堵门、爬塔吊、破坏工地设施等过激方式维权。这种行为不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还会激化矛盾,不利于工资问题的解决。
2. 轻信口头承诺而不及时行动:如果中建六局或分包单位以“正在协调”“过几天就发”等口头承诺拖延时间,您若轻信而不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如投诉、仲裁)固定债权,可能会因超过仲裁时效或证据灭失而丧失胜诉权,导致工资难以追回。
3. 不重视证据收集或随意丢弃证据:有些农民工认为“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不注意保存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或在与对方沟通时随意删除聊天记录。一旦发生争议,将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而维权无门。建议您立即停止上述错误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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